关于开展2015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专业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泰州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请各院系结合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开展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
(二)符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三) 制定有新专业建设规划及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 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一般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五)具备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践教学场所等基本办学条件,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六)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
二、新专业申报程序
(一)调研论证
新专业申报需要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应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做出充分论证。
(二)准备申报材料
各院系于6月4日下班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备案专业适用申请表、申报目录外专业填写审批专业适用申请表)。
(三)遴选方式
1.教务处对新专业申报情况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提出申报计划,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审议。
2.教务处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7月向教育部专门网站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并在专门网站上公示一个月。
3.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省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新专业的设置,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专业设置的首要依据,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的原则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不断提升我校本科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请拟申报新专业的院系于规定时间将拟申报专业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教务处304室。电子稿同时发至tzxyjwc@163.com。
附件:2015年新增专业申报的相关附件(教务群共享提供下载)。
泰州学院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