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2022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于6月2号前把《2022届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二、按照《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2021年12月2日泰院发〔2021〕69号文)有关规定,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填写《2022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结果》。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泰州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2日前对本单位学生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结果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要求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结果及有关材料,并将审核意见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审定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务处的审核结果,并以票决方式决定授予与否。
请将审核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