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院教通〔2019〕7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泰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泰院发﹝2018﹞15号)、《泰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泰院发﹝2019﹞40号),现决定继续实施2019年度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校级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教材适用类型须为本科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
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年8月30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
新编教材申报材料须提供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2020年8月30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1.“重中之重”教材立项5部,每部教材资助5万元;
2. 重点教材立项10部左右,每部教材资助1万元;
3. 2018年已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且能在
二、基本要求
1.教材反映当代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注重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应与时俱进、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2.教材富有特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材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泰州学院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一份。
2.《泰州学院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一式两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 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交)一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泰州学院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汇总表》一份。
2.《泰州学院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一式两份。
3. 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