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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及跨专业选修课的通知

泰院教通〔201944

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及跨专业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简称“公选课”)及跨专业选修课正常开出,现开展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

1.公选课按课程性质分为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艺术教育类课程三类;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单列;

2.公选课应具备科普性、通识性、欣赏性特征,内容不应专业性太强,对选修学生不应有主修专业知识的限制;

3.主讲教师须有申报课程专业背景,不允许跨专业开设课程;

4.学时为28学时,2学分;

5.2018级开始,学生须至少选修线下公选课或线上线下混合式公选课2学分。

二、跨专业选修课

跨专业选修课是为拓展学生专业视野,拓宽学生的综合能力,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专业课程群。学生在选修时只能选择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十项教学安排表(三)专业课程”,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可通过毕业审核。

1.开课对象:2018级本科生

2.课程来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第十项教学安排表”中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具体课程由学院拟定;

3.各学院开设课程门次=2018级本科生数/50=课程数*授课班次的总和;

4.为保证教学质量,跨专业选修课应由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专任主讲教师(讲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须提供课程介绍,并对学生基础、先修课程等提出修学条件。

 

公选课及跨专业选修课可选用线下课堂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两种模式,学校鼓励使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须从智慧树、超星、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等在线课程平台选择一门线上课程,线上授课学时不超过总课时的1/2,线下授课不低于总课时的1/2、不高于2/3

 

申报教师需填写《泰州学院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课程简介(含修学条件),各院系需提供申报选修课程的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530日前送交教务处D1112室姚悦老师。

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学校将在教师申报、学院审查基础上择优开设。

 

                                       教 务 处

                                     2019年5月22


附件:

1.泰州学院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docx

2.泰州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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