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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的通知

 

泰院教通〔201912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

为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推动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共有9门课程参与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有成熟的校内外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并能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倡导利用校课程平台或雨课堂、蓝墨云班课、微助教等在线教学平台辅助教学。

2.申报人须为有授课任务的课程主讲教师。

二、 申报要求

1.每学院安排的试点课程数应不少于本学院专业数,本项工作列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

2.课程线下授课学时(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原则上不超过该课程计划学时的2/3,不低于1/3;过程考核占综合成绩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60%

3.首次参与试点的课程,每名教师试点班级原则上不超过2个。

4.课程申报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线上线下教学安排须在授课计划、课程表中体现。教科研秘书协助授课教师做好课程授课安排工作。

三、教学工作量核算

试点工作由教务处主持,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课程过程管理。试点期间暂按《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予教学工作量核算。

1.专业课程

课程经评审为“合格”等级,所属学院按实际授课课时核算工作量;课程经评审为“良好”等级,所属学院原则上按实际授课课时和线上课程课时总和核算工作量;课程经评审为“优秀”等级,所属学院原则上按实际授课课时和线上课程课时核算工作量,同时教务处按《办法》对授课教师给予课时奖励。

2.公共课程

公共课程由教务处按相关规定对授课教师进行教学工作量核算和奖励。

3.如试点课程教学过程出现实际不进行混合式教学,教学文档严重不规范等行为,被评审为“不合格”等级,其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试点工作将予终止。

请各学院将申报汇总表于12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751910@qq.com,纸质版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栾吉老师。

 

  

2019116


泰州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汇总表

院系

课程名称

课程 类别

依托

平台

课程资源名称

课时

课程

负责人

团队成员

授课班级

备注

线上

线下

 

 

 

 

 

 

 

 

 

 

 

 

 

 

 

 

 

 

 

 

 

 

 

 

 

 

 

 

 

 

 

 

 

 

 

 

 

 

 

 

 

 

 

 

 

填报说明:

课程类别: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依托平台:1.智慧树、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等在线课程平台;

2.校课程中心、雨课堂、蓝墨云班课、微助教等在线教学辅助平台。

3.两种平台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使用其中一种。

课程资源名称:填写线上资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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