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2019年项目申报和2016-2018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项目申报
(一)立项原则
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宗旨在于,搭建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平台,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坚持“过程参与、实践创新、切实可行”的原则,遵循“理实结合、鼓励创新、培养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和“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其中省级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遴选,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作为省级项目。鼓励与企业合作设立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由企业资助学生开展创新训练计划。
(三)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允许一年级学生参与,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申请资助的项目一般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每个项目须由1-2名教师参与指导,省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任指导教师,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
4.申报项目学生需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自拟题目、自拟方案、自由申报实践创新项目,也可由教师结合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实际,提出综合性、训练性的项目,供学生选择。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在校期间完成。
5.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省级以上项目还需按照省里要求提交季度报告。校企合作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三)立项数量
2019年学校计划遴选确立33项省级项目,72项校级项目,院级项目由各学院确定数量。
(四)经费资助
学校对立项的省级训练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省级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6000元/项,指导项目3000元/项。经费由指导教师代管,由承担训练项目的学生使用。为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效益,经费使用范围原则上为: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调研差旅费、打印复印费、资料费、试剂等耗材费、元器件和软硬件测试、小型硬件购置费等与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工作密切相关的支出。
(五)组织管理
1.项目遴选
①申报。项目申报实行项目主持人制,项目主持人需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②初评。各教学单位从本单位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报学校评审。每个教学单位按照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分别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此类推荐项目学校不再另行评审;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单独申报,不占学院分配名额。
③复评。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省级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组织复评,最终确定省级重点、省级一般、省级指导立项资助项目。
④公示。对于拟定立项项目,学校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⑤发文公布。在公示期满后,由教务处发文公布立项项目。
2.过程管理
立项项目公布后,项目主持人应在10天内登录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应数据、表格和附件等,其中“经费预算”按立项文件中数额填写。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登录系统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组织省级立项项目第一主持人到学校计算机机房在线填报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相应数据。
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应按《申请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可更改,且负责的项目必须在第八学期前完成。
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项目主持人需在系统中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对不能按时递交中期检查报告者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且下一年度不得重新申报。
3.项目验收
项目主持人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撰写3000字的项目总结报告,由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鉴定,给出鉴定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和建议终止项目五个评价等级。定为不合格和建议终止项目等级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均暂停一年申报项目。不能按期进行验收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延期鉴定的申请,说明具体原因,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项目验收原则上每年五月验收一次。
(六)申报要求和时间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请各教学单位汇总本部门所有材料,纸质文档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请学院汇总后发送至tuming@tzu.edu.cn,不接收教师或学生个人单独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
二、2016-2018年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6-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4)。
(二)验收结题
1.省级项目
项目第一主持人登陆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4日前完成各环节数据填报,提交结题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鉴定。
2.校级项目
经指导教师审核后,项目第一主持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交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学院于5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鉴定。
(三)其他
凡应于2018年及以前结项而未能验收结题的,项目予以终止;应于2019年结项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应申请延期,延期结题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10日,同时须递交以下材料:①阶段性成果;②项目未完成原因的分析报告;③延期验收的书面申请。学校组织在2019年12月中旬对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3:各教学单位项目推荐名额
附件4:2016~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5:泰州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泰州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