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本学期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使该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二、评教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本学院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三、评教组织
评教以院系为单位组织进行。各院系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本次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工作。评价小组一般由学院院长(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组成。
四、评教形式
评教按课程进行,每课必评。同行评教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时间段进行,专家评教以院系为单位集中进行。
五、评教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确保评教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漏评,确保较高的被评率和参评率。
2.评教时,每人分发一份《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同行评教由教研室主任主持,专家评教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参评人员独立填写《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表》(专家、同行用)。
3.各项评教最高分为95分。每位老师需严肃对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正确行使自己的评教权力,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避免他人代评和恶意评价。要将教师之间的差异如实体现出来,评教结果需要有一定的区分度,等级分布上要接近正态分布。
4.各院系完成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1)1月5日前:各院系组织完成本院系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同行评教工作。评教后完成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表3)。
(2)1月12日前:各院系组织完成本学院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专家评教工作。评教后完成专家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表4)。
(3)1月18日前:将学生评教汇总表(教务系统导出)、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专家评价结果汇总表、综合得分表和统计表五个表的电子材料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综合得分表见附表5,统计表见附表6,附表6用于各项评估)。
(4)附表请从泰州学院教务工作QQ群下载。
5.各院系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的存档工作。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将对各院系评教组织情况进行抽查。院系评教组织情况纳入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6.在评教中如发现问题,可向所在院系、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反馈。联系老师: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曹翔13951161703 (661703) ;教务处 黄华 13401236355(66355)。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