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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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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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
2.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
3.教务处对各院(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4. 各相关院(系)于
5.公示结束后,学生凭《转专业异动通知单》在5个工作日内到相应院(系)报到。
6.接收院(系)应及时组织获批转专业学生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泰州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抵认与补修安排表》。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并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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