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具备创新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根据《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专科一年级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确有专长、在拟转入专业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出成绩。
二、转专业的工作原则及考核办法
1.工作原则 (1)严格按照《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的权益,涉及学校办学资源的调配,各院(系)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2.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对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
2.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
3.教务处对各院(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4. 各相关院(系)于
5.公示结束后,学生凭转专业异动通知单在5个工作日内到相应院系报到。
6.各院(系)及时组织获批转专业学生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泰州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抵认与补修安排表》。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将被取消获得的转专业资格,并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
四、其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及拟转入院系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核通过,报主管领导审批:
1.入学取得学籍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经学校认可,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2015.12.14
附件一
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联系电话 | | |||||||
班级 | | 身份证号 | | |||||||||
所在院系 | | 现就读专业 | | |||||||||
申请拟转入专业 | 学院(系) 专业(全称)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院系审核情况 | 学习成绩专业排名 | | 高考成绩(总分) | | ||||||||
有无转学、转专业经历 | | 是否受到过处分 | | |||||||||
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接收院系审核情况 | 考核成绩 | | 排名 | | ||||||||
接收学院意见(含编入班级): 分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二
泰州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抵认与补修安排表
姓 名 | | 学 号 | | 联系电话 | | |||||||||
转出院(系) | | 转出专业 | | 转出班级 | | |||||||||
转入院(系) | | 转入专业 | | 转入班级 | | |||||||||
学分抵认情况 | ||||||||||||||
已修读课程 | 学期 | 课程性质 | 成绩 | 学分 | 拟抵认课程 | 学期 | 课程性质 | 成绩 | 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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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课程补修情况 | ||||||||||||||
应补修课程 | 原学期 | 课程性质 | 拟补修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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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学生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
接收院系意见: 分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课程性质填写: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
2.学分抵认情况一经确认,不得再行更改;拟补修时间如有变动,可在备注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