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院教通〔2019〕44号
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及跨专业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简称“公选课”)及跨专业选修课正常开出,现开展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
1.公选课按课程性质分为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艺术教育类课程三类;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单列;
2.公选课应具备科普性、通识性、欣赏性特征,内容不应专业性太强,对选修学生不应有主修专业知识的限制;
3.主讲教师须有申报课程专业背景,不允许跨专业开设课程;
4.学时为28学时,2学分;
5.从2018级开始,学生须至少选修线下公选课或线上线下混合式公选课2学分。
二、跨专业选修课
跨专业选修课是为拓展学生专业视野,拓宽学生的综合能力,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专业课程群。学生在选修时只能选择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十项教学安排表(三)专业课程”,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可通过毕业审核。
1.开课对象:2018级本科生
2.课程来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第十项教学安排表”中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具体课程由学院拟定;
3.各学院开设课程门次=2018级本科生数/50=课程数*授课班次的总和;
4.为保证教学质量,跨专业选修课应由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专任主讲教师(讲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须提供课程介绍,并对学生基础、先修课程等提出修学条件。
公选课及跨专业选修课可选用线下课堂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两种模式,学校鼓励使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须从智慧树、超星、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等在线课程平台选择一门线上课程,线上授课学时不超过总课时的1/2,线下授课不低于总课时的1/2、不高于2/3。
申报教师需填写《泰州学院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课程简介(含修学条件),各院系需提供申报选修课程的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5月30日前送交教务处D1112室姚悦老师。
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学校将在教师申报、学院审查基础上择优开设。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