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院教通〔2019〕 26号
关于做好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和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2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预评审
1.请按照《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5〕6号)精神,完成并编印《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整理好迎评支撑材料和教育教学档案。
2.请于2019年3月25日前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预评审。专家组成员中校外专家3人。
3.学院预评审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院长主持,预评审程序参照正式评审(详见第二项),学校教务处等部门全程参与。
4.学院根据专家预评审意见于3月31日前完成评审材料整改。审定和编印《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等评审材料。
请相关学院于预评审前2天将参会专家名单及日程安排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栾吉老师。
二、校外专家实地评审
学校于2019年4月上旬组织校外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5人,教授不少于3人。实地评审每个专业为半天时间,主要程序如下: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校外专家实地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学院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参与。请相关学院于3月28日前提供一份校外专家10人推荐名单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栾吉老师。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完成上述评审工作后,根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栾吉老师。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编印本各2册,word电子版,PDF电子版(盖学校公章)。
(2)《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原件,复印件2份(学院留存一份),PDF电子版(盖学校公章)。
(3)《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纸质稿2份,word电子版,PDF电子版(盖学校公章)。
(4)《申报专业批准文件》纸质稿2份, PDF电子版(盖学校公章)。
(5)评审会记录、会议纪要原件1份,复印件2份(学院留存一份),PDF电子版(盖学校公章)。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
附件:
教 务 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