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秘书学等本科专业带头人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部分本科专业带头人的增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设置的本科专业(秘书学、翻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制药、环境设计)专业负责人为当然的专业带头人,不需参加本次增补。根据专业师资实际,另行增补2-3名专业带头人。(现有专业负责人见附件1)
二、2016年以前(含2016年)设置的本科专业如因人员调出等原因需增补专业带头人,本次一并申请增补。(现有专业带头人见附件1)
三、增补专业带头人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能够领导本专业的专业建设。
(二)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三)能够负责完成至少一门本专业课程的建设工作。
(四)科研能力较强,能够对本专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四、增补程序及要求
(一)增补后,每个专业的专业带头人不超过5人,2017年设置的专业不超过4人(含专业负责人)。
(二)根据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教学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评定,并经民主评议,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人选,由申报人填写《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学院填报《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增补汇总表》(附件3)。
(三)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确定专业带头人名单,正式发文聘任。
四、材料报送
(一)《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
(二)《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增补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2日前提交《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泰州学院专业带头人增补汇总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D1108),联系人:卢晶老师。
附 件: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