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安排
各院(系):
为确保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日程安排
12月17~18日:2016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
1月上旬:2017届专科生“专转本”考试报名;
二、成绩考核与评定要求
1.各院(系)在考试(查)前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再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泰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部分,重申考试纪律。
2.各院(系)在考试(查)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泰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泰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特别是B类与C类部分)等文件,重申考试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责任。
3.各院(系)在考试(查)前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研究期末考核的形式和方法,提请院(系)领导批准后实施。
4.考查应侧重对学生知识能力的综合考核,可采用开卷或闭卷,也可采用小论文、读书报告、答辩等形式,并统一使用8K纸,随堂进行考核。考查的具体形式、内容由各有关院(系)统筹安排,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出考查试题,不得降低标准,考查材料由开课院(系)归档备查。
5.各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考任务。考场容量要保证同一排相邻的两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空座。考试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公告周知,书面通知有关监考人员。
6.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泰州学院考试考场组织与管理实施细则》《泰州学院试卷保管实施细则》《泰州学院试卷评阅工作细则》,做好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制卷、印刷、阅卷、审核和保管工作。命题要围绕教学大纲,覆盖全学期教学内容,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命题要充分考虑效度、信度和区分度。
7.凡已建立试卷库的课程,一律从已审定的试卷库中任抽两份试卷,其中一份作为考卷,由教务秘书负责制卷,另一份作补考用卷;尚未建立试卷库的课程由所在院(系)组织命题,必须命制同等份量与难易程度的A、B两份试卷,规定评分标准,并附参考答案。期末考试启用何种试卷(A卷或B卷)由教务处分管处长确定。
8.有本科专业的学院,对本单位的所有本科专业,各抽取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进行教考分离。同时对教考分离情况从课程抽取、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批改、试卷分析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将总结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艺术类专业技能课程教考分离方案由相关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9.每门课程考试的当天,由监考教师前往教学秘书处领取已经印刷好的试卷。
10.考试前教师可以组织系统复习,但不得圈定考试范围或暗示试题,一切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如有暗示试题或其它泄密的现象发生,将按《泰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1.每门课程的考试,各院(系)应明确一名领导担任主考,负责巡视本单位的考场。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监考者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应书面提出申请并经院(系)分管院长(系主任)批准,提前一天报教务处考试中心。监考教师应遵守监考人员守则,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
12.阅卷尽可能实行流水阅卷。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改变评分标准。要认真做好试卷积分和复核工作,落实责任制,如实填写《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等(说明:记分册后成绩统计一律按期末考试成绩统计)。
13.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分析,从试卷、学情和教情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试卷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不少于100个字。
14.严格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考试课程的试卷应按课程分班级装订成册,包括以下材料:试卷封面、考场记录表、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空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学生答卷按学号为序)等。
15.阅卷登分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组织对本学期试卷的自查工作,确保试卷及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准确无误。
16.班主任(辅导员)须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成绩单,并通知有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假期加强复习,下学期第一周内参加专业课程的补考,第二周内参加公共课程的补考。
三、期末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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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工作总结和考核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改进教学管理工作,配合学校做好2016年度院(系)教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定于第17周开展期末教学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期末考试动员与相关制度学习、考风考纪教育情况;试卷命题情况(重点是本科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规范等),技能型课程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制订情况;期末考试安排情况;2016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安排工作以及2016届“2.5+0.5”培养模式非师范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情况等。
12月5-20日各院(系)根据《泰州学院2016年度院(系)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要求,认真总结,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
提交各教研室本学期活动记录材料(原件),学校将组织检查、评比。
五、下学期课务安排
各院(系)12月5日前将下学期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系统。要依据评估要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下学期课务安排工作,认真落实各课程任课教师。要统筹兼顾,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变更教学任务。
各院(系)于12月17日前,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师审核表》。
结合课务安排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尤其要保证满足2014、2016级师范类本科专业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选修要求)。课程申请要求:所申报课程应符合公共选修课设置原则,能适应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选修需求;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有较强的责任心等。除音乐、体育、美术等少数技能课班级外,班级容量最低不少于30人。
下学期课表编排于2017年1月17日前完成。
六、其它工作
下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学生
各院(系)应将放假、开学时间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告之学生,进行途中和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并向学生提出文明过好寒假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要求。要求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社会调查报告及与“两课”相对应的实践性任务(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制订具体方案),开学后应组织检查以便确定学生的学分。
放假前,各院(系)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整理、维修、保管工作,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等场所要认真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落实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