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务管理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安排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安排

 

各院(系):

为确保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日程安排

129:完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3+4”项目教学督查;

1210:2017年春学期教材收订完毕;

1217: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教科院相关专业完成学生顶岗实习信息注册;

121718日:2016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

1220:完成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

1222: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校内第二次自评;

1225:公布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名单;

1230:本学期课时结算完毕;

1230: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等考数据核对,导入系统;

1230:学生完成网上评教;召开校级教学督导员会议;

1231:报名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教师,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整理好资料办理报销手续;各学院完成2015年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网上结题工作及2016年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季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下学期顶岗实习申请表及实习联系函归档;

1231:2017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教育实习计划定稿;

201714:期末教学检查;

1月上旬:2017届专科生“专转本”考试报名;

110:各院(系)完成同行评教、领导专家评教;

114:各院(系)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汇总,提交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汇总本学期督导简报(20169月上至20171月上);

116:完成学生成绩录入;

118: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校外专家预评估;

114218:学生寒假;

117216:教师寒假。

二、成绩考核与评定要求

1.各院(系)在考试(查)前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再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泰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部分,重申考试纪律。

2.各院(系)在考试(查)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泰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泰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特别是B类与C类部分)等文件,重申考试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责任。

3.各院(系)在考试(查)前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研究期末考核的形式和方法,提请院(系)领导批准后实施。

4.考查应侧重对学生知识能力的综合考核,可采用开卷或闭卷,也可采用小论文、读书报告、答辩等形式,并统一使用8K纸,随堂进行考核。考查的具体形式、内容由各有关院(系)统筹安排,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出考查试题,不得降低标准,考查材料由开课院(系)归档备查。

5.各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考任务。考场容量要保证同一排相邻的两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空座。考试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公告周知,书面通知有关监考人员。

6.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泰州学院考试考场组织与管理实施细则》《泰州学院试卷保管实施细则》《泰州学院试卷评阅工作细则》,做好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制卷、印刷、阅卷、审核和保管工作。命题要围绕教学大纲,覆盖全学期教学内容,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命题要充分考虑效度、信度和区分度。

7.凡已建立试卷库的课程,一律从已审定的试卷库中任抽两份试卷,其中一份作为考卷,由教务秘书负责制卷,另一份作补考用卷;尚未建立试卷库的课程由所在院(系)组织命题,必须命制同等份量与难易程度的AB两份试卷,规定评分标准,并附参考答案。期末考试启用何种试卷(A卷或B卷)由教务处分管处长确定

8.有本科专业的学院,对本单位的所有本科专业,各抽取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进行教考分离。同时对教考分离情况从课程抽取、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批改、试卷分析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将总结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艺术类专业技能课程教考分离方案由相关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9.每门课程考试的当天,由监考教师前往教学秘书处领取已经印刷好的试卷。

10.考试前教师可以组织系统复习,但不得圈定考试范围或暗示试题,一切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如有暗示试题或其它泄密的现象发生,将按《泰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1.每门课程的考试,各院(系)应明确一名领导担任主考,负责巡视本单位的考场。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监考者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应书面提出申请并经院(系)分管院长(系主任)批准,提前一天报教务处考试中心。监考教师应遵守监考人员守则,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

12.阅卷尽可能实行流水阅卷。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改变评分标准。要认真做好试卷积分和复核工作,落实责任制,如实填写《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等(说明:记分册后成绩统计一律按期末考试成绩统计)。

13.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分析,从试卷、学情和教情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试卷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不少于100个字。

    14.严格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考试课程的试卷应按课程分班级装订成册,包括以下材料:试卷封面、考场记录表、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空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学生答卷按学号为序)等。

15.阅卷登分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组织对本学期试卷的自查工作,确保试卷及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准确无误。

16.班主任(辅导员)须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成绩单,并通知有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假期加强复习,下学期第一周内参加专业课程的补考,第二周内参加公共课程的补考。

三、期末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初步方案

11212前:完成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21213前:教务秘书统一将打印好的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送交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组织对本学院本学期的所有期末试卷的集中校对、审查,确保试卷的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制卷格式一致,印刷无误。

31215前:完成本单位专业课排考任务,并将考试安排表(单位盖章)及电子稿发给教务处考试中心(考试开始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

4. 12月16前:所有课程承担单位将经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审定的考试用卷和补考用卷、评分标准送交教务处分管处长,决定期末考试启用何种试卷(A卷或B) 。教务秘书将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审定的所有课程考试用卷和补考用卷、评分标准及电子稿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备查。

5. 12月20前:完成本学期全校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6. 2017年1月2前:完成公共课试卷的印制。

7. 1月3前:教务秘书统一将经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审定的专业课试卷,集中送校文印室印制。未经过院(系)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验收的试卷文印室一律不予印制。

8. 1月6前:完成选修课程、公共体育课程、五年制公共音美课程、实践性课程的考查工作。

9. 1月71月13:考试阶段(双休日期间可以安排考试)。

四、教学工作总结和考核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改进教学管理工作,配合学校做好2016年度院(系)教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定于第17周开展期末教学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期末考试动员与相关制度学习、考风考纪教育情况;试卷命题情况(重点是本科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规范等),技能型课程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制订情况;期末考试安排情况;2016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安排工作以及2016届“2.5+0.5”培养模式非师范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情况等。

125-20日各院(系)根据《泰州学院2016年度院(系)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要求,认真总结,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

提交各教研室本学期活动记录材料(原件),学校将组织检查、评比。

五、下学期课务安排

各院(系)12月5日前将下学期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系统。要依据评估要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下学期课务安排工作,认真落实各课程任课教师。要统筹兼顾,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变更教学任务。

各院(系)于1217日前,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师审核表》。

结合课务安排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尤其要保证满足20142016级师范类本科专业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选修要求)。课程申请要求:所申报课程应符合公共选修课设置原则,能适应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选修需求;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有较强的责任心等。除音乐、体育、美术等少数技能课班级外,班级容量最低不少于30人。

下学期课表编排于2017117日前完成。

六、其它工作

下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学生201713前向所在院(系)提交《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117前,各院(系)根据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相关院(系)准备转专业考试试卷及面试方案等。下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转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院(系)应将放假、开学时间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告之学生,进行途中和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并向学生提出文明过好寒假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要求。要求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社会调查报告及与“两课”相对应的实践性任务(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制订具体方案),开学后应组织检查以便确定学生的学分。

放假前,各院(系)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整理、维修、保管工作,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等场所要认真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落实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

教 务 处

2016122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3号
邮编:225300
邮箱:jwc@tzu.edu.cn
泰州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