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各院(系):
为顺利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将对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时进行核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本次课时核算分六方面内容分别进行核算:
1. 本院(系)给其他院(系)输出课时数;
2. 本院(系)接受其他教学单位输入课时数;
3. 本院(系)兼任教师课时数(列出个人清单并签字);
4. 本院(系)外聘教师课时数(列出个人清单并汇总);
5. 公选课相关课时数(列出个人清单并汇总);
6. 顶岗实习及实习带队补贴课时数(教务处提供相关数据)。
二、核算要求
1. 核算依据:
本次课时核算按《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核算办法:
所有课时均按实际上课周数进行核算。因学校安排的活动(如会议、短期见实习、写生考察等)停课的课时按实计算。
3. 时间安排:
6月1—14日各院(系)自行结算,6月15日(星期三)15:00请各院(系)负责结算工作人员到济川校区办公楼D1413进行集体校核,同时将相关数据电子版发至305377134@qq.com。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