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9
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调研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前期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师范类专业依据学生未来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层次,选择相应自评用表(分学前、小学、中学),每专业填写一份。暂不提交支撑材料与纸质稿。
五年一贯制师范类专业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均应选择小学教师用表;心理咨询专业因停止招收师范类学生,不作调研要求;本科师范类专业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均应选择中学教师用表。
二、自评等级以二级指标为评分单位,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A、B、C三个等级中进行选择。
三、各专业自评后在表格后撰写对照指标体系可能存在的差距及整改的思路。
四、如专业无毕业生,相应指标体系可暂空缺。
五、调研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请相关专业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指标体系,并着手做好评估论证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请于2015年9月18日(周五)前将电子稿发送教务处卢晶老师。
教 务 处